本報訊 (記者裴 宏 劉 珊北京報道) 本報于2009年3月11日報道的丹佛斯公司訴樂清市艾柯制冷設備有限公司(下稱艾柯公司)等商標侵權案有了進展。日前,北京市*對此案作出終審判決,維持一審判決,認定艾柯公司等侵犯了丹佛斯公司“Danfoss”注冊商標權,責令其立即停止侵權行為,并由艾柯公司賠償?shù)し鹚构鞠嚓P損失及其他費用20余萬元。
據(jù)了解,丹佛斯公司是在制冷與空調、供熱和水處理、傳動控制等領域內居世界地位的制造商,總部設在丹麥,上世紀90年代中期,丹佛斯公司以“丹佛斯”品牌進入中國市場。2007年,丹佛斯公司在中國市場上發(fā)現(xiàn)一種印有與丹佛斯公司“Danfoss”注冊商標*相同標識的假冒膨脹閥,經調查后發(fā)現(xiàn),假冒膨脹閥是由艾柯公司未經其許可擅自制造并銷售。2008年11月,丹佛斯公司將艾柯公司及其北京一家銷售商起訴至北京市*中級*,要求艾柯公司等立即停止侵犯其商標權行為,并賠償其經濟損失。
北京一中院經審理后,于2009年4月作出一審判決,認定樂艾柯公司未經丹佛斯公司許可,在制冷膨脹閥上使用與“Danfoss”商標相同的商標,侵犯了丹佛斯公司注冊商標權,北京智產偉業(yè)商貿中心銷售涉案侵權產品,應承擔停止侵權責任,判令艾柯公司立即停止生產、北京智產偉業(yè)商貿中心立即停止銷售侵權產品,并責令艾柯公司賠償?shù)し鹚构鞠嚓P損失及因訴訟支付的合理費用20余萬元。由于不服該判決,2009年7月,艾柯公司向北京高院提起上訴。北京高院審理后,于2009年9月2日判決駁回上訴,維持原判。
丹佛斯中國有關負責人在接受中國知識產權報記者采訪時表示, 知識產權維權始終是丹佛斯中國常抓不懈的一項重要日常工作。丹佛斯在近年連續(xù)取得多例知識產權案件的勝訴,使其欣喜地看到近年來中國政府在完善市場競爭環(huán)境方面做出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,丹佛斯將一如既往地與中國政府有關部門緊密配合,一起推動對知識產權的保護工作。